夫妻分居十余年 巡回审理了恩怨
作者:王 虹     来源:     日期:2012-08-25    
  本刊消息 为抓住被告短暂出现的有利时机,近日,土门法庭在立案当天,通过巡回审理,成功调处了原告廖某与被告赵某离婚纠纷一案,使双方多年的恩怨得以了结。
  原告廖某与被告赵某于1984年结婚,婚后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加之双方文化程度低,经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吵架、打架。作为妻子的赵某在忍无可忍后,于1996年8月回到娘家,后外出打工谋生,从此便未与廖某联系,期间偶尔回娘家探亲,对廖某也是避免不见,廖某更无从知道其在哪里打工。出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廖某在赵某外出多年无音信时未提出过离婚,也没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今年5月,廖某因为要办独生子女补助一事,才到土门法庭咨询离婚事宜。由于不能取得当地派出所关于赵某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在法庭工作人员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后,廖某听从了法庭的建议,待赵某回家探亲时再来起诉。今年7月23日,廖某再次来到法庭,告知目前赵某因为其母亲生病回来看望但很快就会离开。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庭工作人员在审查了廖某的立案材料后当即立案,并决定与廖某一道到赵某的娘家——玉泉镇曙光村进行巡回审理。
  来到赵某的娘家,承办法官向赵某说明了来意,赵某表示其之所以不与廖某联系或者提出离婚,是怕廖某打她,这么多年廖某给她带来的阴影仍未消除。经过承办法官与赵某的沟通交流,其表示同意离婚,并且放弃财产分割,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协议。至此,双方长达十余年有名无实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通过巡回审理,使该案在一天内结案,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集中体现了土门法庭“人民法庭为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