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手机起纠纷 工商调解获好评
作者:杨忠平 王兴华     来源:     日期:2012-08-25    
  本刊消息 8月20日,市工商局剑南所成功调解一起手机消费纠纷,为农民工消费者挽回590元的经济损失,获得消费者及其工友的一致好评。
  8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剑南工商所收到德阳市“12315”指挥中心转来消费者肖女士的投诉。接到命令后,该所工作人员立即同其取得联系,调查情况。
  经了解,肖女士家住中江县苍山镇,今年3月来到绵竹务工。7月30日,她以590元的价格在绵竹市区某手机营业厅购得某品牌手机一部。8月1日,该机出现故障,营业厅工作人员为其更换了一台同品牌同款式的手机。谁知更换的手机使用不到一周,又同样出现相同问题。当她再次找到该营业厅时,工作人员以该问题不影响使用性能为由,不予更换。因务工的项目工程已完工,即日肖女士将随工友回家。无奈之下,她了拨通“12315”的电话,寻求帮助。经剑南工商所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并耐心细致地向该营业厅负责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商家最终全额退还了肖女士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