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陈年老账难处理 法官倾心促调解
作者:王虹 责编:唐敏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2-10-12    

2022年9月30日下午,市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位姓曾的当事人,他手里拿着一叠钞票说要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内容,希望法院转交。被告主动交钱到法院的情况不多,且本案还存有争议……

这是一笔20年前发生的借款。

此前,原告贾某某以一段录音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曾某某偿还20年前的借款3万余元,双方既无欠条也无转账记录,录音也仅能证明双方有金钱往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22条之规定,原告享有诉权,但20年前的老账为何突然提起诉讼,背后究竟有什么原因?

经法官深入了解,原被告在20年前是不分彼此的好友,两人互相帮助,彼此金钱往来频繁,也不出具欠条。近些年,因为各自的生活状况发生改变,双方交往甚少。原告贾某某偶然听到传言说被告在外面说他的不是,顿时心生怨愤,决定采用通话录音的方式收集证据来“收拾”曾某某。他先是打电话给曾责问对方,随即故意引起过去金钱往来的问题,录完的音便成了他诉讼的依据。曾某某认可双方有金钱往来,但认为自己以前多次帮助过贾某某贷款,而贾并没给过他任何报酬,大骂贾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虽然本案诉讼标的不大,但仅凭一份没有金额、没有借款时间的录音,原告希望法院能支持其诉讼请求,确实存在一定障碍。

庭审中,被告曾某某承认通话中的一方是自己,但对于具体欠多少钱表示记不清楚了。面对此种情况,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在公平公正开展案件审理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先是从法理的角度给双方分析了录音证据能证明的事实和有分歧的几点问题:1.双方有借款存在但金额不明确;2.借款发生时间不明确,可能超过20年最长的诉讼时效;3.无其他证据佐证,可能存在败诉风险。之后,法官又从情理和事理的角度,分别劝解当事人做人要有诚信以及相互体谅。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疏导和细心调解下,被告曾某某主动表示即便自己经济再困难也不会昧着良心,自己欠的钱肯定会认。原告贾某某也作出一定让步,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被告于2022年12月前付清借款15000元,结果被告主动提前还款。

切实化解当事人之间纠纷矛盾,使得一案一了,这是市人民法院每一个法官的终极愿望。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并充分践行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