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9-28
市境内广大城镇居民:
我市2013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2012年10月8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一、参保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上正常参保居民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0元、补充医疗保险30元,合计230元;18周岁以下正常参保居民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补充医疗保险5元,合计35元。 二、缴费登记办法:剑南镇的新参保居民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社区登记后到德阳银行绵竹支行(原商业银行)缴费;续保居民凭《绵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直接到商业银行缴费后再到户口所在社区登记。其他镇乡参保居民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镇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缴费;在校学生在所在学校登记缴费。 请相互转告,并及时办理。 特此通告 2012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