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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推行“阳光执法 开门审案”
作者:记者 王平
来源:
日期:2010-11-23
本刊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增强质监工作的透明度,11月19日,市质监局开展了“阳光执法,开门审案”现场工作会。现场会特邀市人大副主任罗清贵、市政协副主席张丽珂等市领导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执法室、市检察院反贪局、市法院行政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等部门的法律专家到会监督指导。德阳质监局机关党委书记夏奇出席并作讲话。现场会由市质监局案审委员会主任、局长谯小林主持。
会上,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对案情进行详细介绍并分发相关资料,行政相对人就案件进行陈述申辩。市质监局案审委员会成员、法律专家组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围绕案件(叶某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主体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办案程序、行为定性、处罚幅度等方面进行了质询和讨论。在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后,案审委员会最后采取公开表决的方式作出了审理决定。 案件审理结束后,法律专家组对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的取证意识、办案能力及执法形象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行政案件公开审理现场工作会是绵竹质监局推行“阳光执法”的有益尝试与成功探索。在审案过程中,以全程普法、全程说理、以理服人为手段,人性化执法,体现出行政执法“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目的,有效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树立了“法治质监、阳光质监、和谐质监”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