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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敛钱财起歪心 合同诈骗终落网
作者:刘菲
来源:
日期:2012-10-11
本刊消息 今年9月25日上午10点,涉嫌经济诈骗的兴隆镇人姜某在公安干警的耐心劝服下,来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姜某伪造合同,诈骗3万元的经济犯罪案成功告破。
姜某42岁,是一名普通的电焊工,平日里不踏踏实实工作,总幻想着要靠自己的小聪明当上大老板,整日在外结识朋友、活络关系,以期通过自己吃喝玩乐得来的关系转接生意,从中牟利。长期做着白日梦的姜某由于荒废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向亲戚朋友借贷了不少钱无力偿还。2011年底,希望接到大型工程偿还朋友欠债并狠赚一笔,急需大量“活动”资金的姜某更是不顾高额利息向高利贷借贷。 面对巨额债务,姜某仍不思悔改,不愿通过自己辛苦劳作赚钱还债,而是更加迫切地希望接到工程发大财。在2012年1月初,得知德阳某公司库房钢结构工程招标,姜某做足了工作,积极竞标却未能如愿。 正在姜某因为工程投标失败而一筹莫展时,中间人陈某将新市镇的小包工头赵某带到了姜某面前。急于摆脱高利贷逼迫的姜某便萌发了编造工程,骗取赵某钱财的主意。于是,姜某告诉赵某,自己刚接下来了德阳某公司的库房钢结构工程,工程总造价300万,因为工程较大,自己无力完成,希望将该工程转由其他包工头施工。为了增加可信度,姜某不仅翻找出了之前竞标时拿到的施工图纸,更是伪造了德阳某公司与自己的工程承包合同。在姜某的利诱下,少有接到大型工程。经验不足的赵某信以为真,表示自己有能力完成整个工程,赵某与姜某双方一拍即合,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在今年2月赵某带领施工队进入工程场地进行施工,赵某按照合同约定,向姜某支付了3万元的协议履约金。 今年2月,赵某按照合同约定,准备带领施工队进场时,却被姜某以图纸需要修改,施工延后的借口推拒施工。在接下来的时间中,姜某编造无数理由一拖再拖,拒绝赵某进入施工场地。在赵某数次追问下,姜某干脆单方面叫停施工,并拒不归还赵某支付的3万元协议履约金。赵某几经追讨未果,无奈之下在8月初来到市公安局报案,希望通过公安机关追回自己所支付的履约金。 经侦大队干警在了解事实经过后,对赵某提供的合同等物证进行了鉴别,发现姜某之前出示给赵某的德阳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非常不完善,连基本的章印都没有,且与赵某、姜某之间签订的合同均是出自同一人笔迹。合同的多处疑点让干警不禁怀疑其真实性,于是,办案人员奔赴德阳某公司了解情况。办案人员得知,该工程确实已经承包出去,并早已开始施工,但是承包人并不是姜某。掌握了姜某虚构合同实施经济诈骗的足够证据后,经侦大队立即制定了对姜某的抓捕计划。通过多方面了解,姜某常以承包工程等借口在外逗留,很少回家,家人都不知其去向。9月24日,根据消息,姜某可能会回兴隆老家,经侦大队立即在姜某老家周围部署警力,蹲守一夜并未等到姜某出现。25日早晨6点,抓捕未果后,办案人员继续布控,同时对姜某进行分析。根据姜某经历及性格等,制定出通过电话动员其主动投案自首的方案。上午10点,姜某在办案人员耐心劝服下来到经侦大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等待姜某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