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党组(扩大)会议和第二十次主任会议
作者:王虹 廖辉 文/图 责编:李莲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3-07-07    

7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甘志主持召开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党组(扩大)会议和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丽珂、叶涛、徐关鹏参加会议。

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和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习近平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落实“一要点、三计划”相关要求、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主任会议听取了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督办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绵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了《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德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交办意见的函(审议稿)》;听取了《绵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了《2023年度预算咨询小组成员建议名单》;听取了《市人大经济委关于<我市支持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及<打造白酒产业人才聚集高地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研究讨论了人事事项。

会议强调,我市要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通过村强带动民富;要进一步完善乡土人才引育政策,引导乡贤返乡创业发展,积极培养乡土专家、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动力”。

会议强调,在湿地保护工作中,要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湿地名录,进一步明确我市湿地保护管理的区域和范围;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共识;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徐军,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