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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忍 惹上“官司”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2-12-04
本刊消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西南镇的廖某却因一件小事与邻居王某发生口角继而发生厮打,最终伤了两家多年的和气不说,还惹了“官司”。
近日,市人民法院法官向记者还原了这桩案件的经过。据介绍,廖某家的农田与王某家的农田相隔仅有一条田坎。今年6月,因为王某看见廖某家饲养的鸡啄食了自家田地里的作物,便找到廖某要求圈养好自家的鸡群,廖某不以为然,双方为此发生争吵。期间,廖某和王某因为言语上的争执是越来越激动,双方进而发生抓扯、厮打,后被附近做农活的群众拉开。抓扯中,年过六旬的王某全身多处被廖某抓伤、咬伤。同日,派出所对廖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王某则入院治疗,花去治疗费3000余元,后来因双方无法协商赔偿事宜,王某遂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廖某与原告王某系同村居民,双方本应互相谦让和睦相处,却因琐事发生厮打,造成原告受伤住院治疗,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原告未采取合理行为,导致矛盾激化,亦有一定过错,故应减轻被告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廖某支付原告王某各项损失40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