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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安全意识 谨防高空坠物
作者:
来源: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日期:2023-09-23
高空抛下的不是物
是凶器
它就像悬在城市上空的“利剑”
时刻威胁着我们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如果能够确定具体侵权责任人,由其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则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建筑物中抛落的物品造成的侵害,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应当由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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