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预警!今日起,绵竹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作者:     来源:今日绵竹     日期:2023-12-12    

关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

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

通         告

 

 

根据德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的通知》(德污防攻坚办[2023]156号),12月11日起,绵竹气象条件好转,空气污染程度将有所缓解。按照《绵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我市于2023年12月12日零时同步将绵竹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调整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措施。我市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全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特殊情况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二、绵竹市区货车、黄标车禁行区域内:禁止上路行驶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驾校教练车)。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四、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五、限行措施停止时间,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绵竹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