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我市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作者: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4-05-16    

5月16日下午,我市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向军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基本情况;审议了《绵竹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审议稿)》《绵竹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审议稿)》;市自然资源局、剑南街道办、汉旺镇相关负责人就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向军强调,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相关部门、镇(街道)要深刻认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力度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确保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准确把握新标准新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做好协调配合,保障普查经费,建强基层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普查。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强化政治引领,建立健全文物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全面保护,最大限度保护好文化遗产。要加大对文物普查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将宣传报道贯穿普查全过程,向公众宣传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普查、充分支持普查、积极参与普查。

据了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24年4月底前):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培训工作;第二阶段(2024年5月到2025年5月):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第三阶段(2025年6月到2026年6月):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范围是全市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6个类别,共计63个细分类别。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市级相关部门、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