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十四届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新市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责编 李莲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4-10-1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10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新市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黄孝伟作动员讲话。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刘林涛通报了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新市镇党委书记刘清一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新市镇全体机关干部、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被巡察村(社区)常职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是强化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市委第四巡察组将把握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方面,灵活采取听取报告、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实地走访、受理信访等方式开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实际行动践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

会议强调,巡察是“政治体检”,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新市镇共同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市委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新市镇党委及班子成员要正确对待巡察监督,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要全力配合巡察工作,增强政治意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对巡察前的自查自纠问题,要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察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扭住不放,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统筹研究、全面整改,以实际行动和具体成效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刘清一表示,这次巡察是对新市镇党委政治意识、执行能力、工作成效的全面检测,对于推动新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全镇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发挥重大作用。新市镇党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对待巡察工作,一是端正态度,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二是精心组织配合,全力做好巡察各项工作;三是全面认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巡边改,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提高基层工作服务水平的具体实践中,努力向市委交出一份合格和满意的答卷。

市委第四巡察组从10月8日至11月15日,对新市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管理权限,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联系渠道如下:

一、联系电话:13309024957(受理时间8:30时至18:00时)。

二、联系信箱悬挂地址:

1. 绵竹市新市镇政府大门

2.绵竹市新市镇综合文化站大门

三、电子邮箱:mzsxc4@163.com

(新市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