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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被盗 守车人该不该赔?该赔!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3-25
电瓶车、摩托车被盗事件时有发生,不少市民认为,将车停放在停车场委托守车人看管不失为很好的防盗办法。可即便如此,盗车案件仍然在守车人眼皮底下频发。3月19日,王女士向本刊热线反映,其电瓶车停放在停车场由守车人看护岂料不翼而飞了,由于自己没有上地锁和守车人的失误导致电瓶车丢失,守车人该不该赔偿?
●案件:有人守,车也被盗 3月18上午10时左右,王女士在去一菜市场买菜,欲将自己的电瓶车停在停车场,因场地紧张,守车人叫其将车停放在停车场不远处,并且吩咐王女士将电子锁锁上,他就保证车的安全。王女士将电子锁锁上后,还不放心地叮嘱几次才离开。11时左右,王女士来到停车点取车时却发现车不见了,是又气又急:“这车是我上个月才花了2400多元买的,你说怎么办嘛?” 王女士一边着急一边要求守车人赔车,周围很快聚集了不少过路的市民,有人说:“车丢了,守车人应该赔,不然守不守有啥子区别嘛?”“关你们什么事,又不是你掉车。”尽管众人倾向王女士,守车人仍坚持不赔偿。 ●守车人:车主自己没上地锁,与我无关 守车人称:“车主自己没上锁,又没交停车费,车丢了我们一概不负责任。”王女士说,守车人并没有提醒她必须上地锁,并且说取车的时候才给钱。 记者了解到,该停车场几乎所有停车人都是取车时给钱,这样默认的模式给了守车人一个推脱责任的理由。 在现场舆论一边倒的压力下,守车人向众人诉苦:“一辆电瓶车停车费就两块钱,我一个月就挣几百块钱。一辆车要几千块,怎么赔得起嘛?”王女士见守车人拒不赔偿,于是拨打“110”请求民警调解。 ●律师:保管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民警告诉记者,这样的案例他们接到很多。车辆寄放在停车场不慎丢失,受害人却很难得到赔偿,一些人在争吵之后不了了之,也有一些纠纷是通过双方协商调解的。 那么,究竟守车人是否该赔偿呢?记者联系到市内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认为,虽然王女士没有缴费,但是她与守车人说好了待她买东西出来后再支付,达成了“口头协议”,守车人就有看管的职责和义务,东西丢失,他是应该赔偿的。经民警调解,最后守车人同意赔偿王女士1000元。 民警提醒:从案发时间上看,电瓶车、摩托车一类的被盗案件主要发生在晚间、中午等期间。从发案地点上看,车被盗案件主要集中在环境人员复杂的公共场所或无人看守的小区居民楼下。针对电瓶车被盗案件的这些特点,车主要做好防范措施,不给小偷留下可乘之机。一旦失窃,要及时拨打“110”报警,为警方提供破案线索,以便尽快将失窃的车辆寻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