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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玩“跳单” 房产中介很受伤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4-02
本刊消息 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的服务联系上之后,跳开中介,自行完成交易,以此逃避中介费用的行为被称为“跳单”。近日,记者走访市内部分房产中介得知,这样的行为不仅给房地产经纪当事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更不利于整个中介行业的规范发展。他们呼吁委托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后,按规定履约,以建立一个规范互信的中介平台。
3月20日,市法院审理了一起买房人“跳单”遭起诉的案件。买房人王先生在我市一中介机构看上了一套房源,通过中介介绍与卖方人见了面,随后,买卖双方以总价42万的价格谈妥,并在中介的组织下签订了合同,三方均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来买卖双方认为给中介的中介费过高,就抛开中介私下自行进行了交易,并到登记机构进行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中介公司得知情况后,要求王先生按照看房协议支付中介费被拒。王先生解释说:自己名字中的一个字和当初签订合同中的字不一样,所以合同无效,中介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双方僵持不下,最终中介将买房人起诉到法院,经过法院审理后,中介的诉求得到了支持。 “‘跳单’的情况时有发生,让人防不胜防。”我市一中介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中介公司每年都会遭遇几起“跳单”。 据了解,“跳单”情况的日益普遍,反映出看房人的矛盾心理。一方面他们希望通过中介机构找到合适房源,另一方面又觉得直接与房东交易更加可靠。“跳单”的看房人多数抱着“省钱”的目的,但是也有少数中介为眼前利益,以“减免部分中介费用”引诱其他中介的签约客户“跳单”。这样的恶性竞争,进一步造成中介行业不诚信现象的发生。 为此,市内部分房产中介机构希望市民及房地产中介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承担应承担的责任,维护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