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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
作者: 周 静
来源:
日期:2013-05-13
张启兵在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上要求:
切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 本刊消息 5月7日,我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市农业局召开。会议总结我市“三资”管理工作前期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启兵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农业、财政、监察等部门和20个农村镇乡,按照全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时间和任务要求,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并对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建立各类台账。目前,五个试点镇乡的清产核资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张启兵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财政、农业等部门负责人要深入镇乡了解“三资”管理硬件设备、人员落实情况,积极与软件公司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软件系统功能。各镇乡要切实做好清产核资和“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严格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管理程序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平调、挪用、侵占、私分和损毁集体“三资”,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特殊问题要专题研究,妥善处置,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镇乡的清产核资和账务移交工作,为全市推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