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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车祸撞出数官司 一宗案件解决几讼争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6-21
在原告张某、杨某某、聂某、李某某诉被告兰某、张某某、某运业公司、平安财保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此交通事故纠纷本是很普通,一起车祸造成四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辆车辆受损。由于发生事故后,原告方认为被告方赔偿不积极,且就误工费、发生事故后涉及车辆维修、贬值等问题协商不成,遂起诉至市法院。日前,法院对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了合并审理。法院经审理,依照有关规定,对原告的各项损失进行了判定。
但在被告垫付了四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后,由于原告认为被告前期的不配合而不愿在本案中一并解决医疗费和借支的费用。基于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纠纷做出了判决。因为涉及另外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对于医疗费,被告只能向保险公司理赔,对于借支的款项,被告可以通过协商或另行起诉。但被告不愿意再打官司,硬要法院一并解决。承办法官一方面给被告理顺法律关系,讲明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向原告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做通了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同意将借支款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中予以扣除。 据了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近年来孝德法庭审理案件中的重头戏,如果一方不配合,都要诉讼,不仅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关系、还涉及到保险合同关系、借贷关系等,不仅增加诉讼成本,也加大当事人诉累,处理效果也往往不尽人意。因此,孝德法庭不以简单的以案办案,而是通过办理的案件,多方协调,解决当事人的多次纠纷,减少诉累,方便当事人,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