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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纠纷去上访 非诉衔接止纷争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3-07-03
本刊消息 2013年5月29日下午,在什地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室,因相邻用水、排水发生纠纷曾几度上访的张某与龙某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共同向市法院富新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之后龙某按照协议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并向在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保证今后将互帮互助搞好农业生产。
事情源于4月下旬龙某的一次放水。龙某与张某都承包了什地镇双瓦村的大片土地经营特色种植。龙某这次放水灌溉的区域与张某相邻,放水过程中因双方均未考虑排灌沟的渗水状况,且事后也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张某所种植的黄豆及葱部分被浸泡,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未果,张某就此放弃耕作,短期内多次上访。 镇政府对此纠纷高度重视,因为该村有多户承包户,此事的妥善解决将具有案例效应。因此不但特别邀请了市农业局专家现场考察,对造成损失的原因进行专门分析,同时还邀请法庭参加工作会议,听取法律意见。法庭在了解了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就相邻纠纷的处理原则、责任主体及责任大小的划分标准、举证责任及诉讼风险等一一陈述,最后就纠纷的妥善处理建议采取非诉衔接的方式,一方面解决具体损失无法确定、责任大小难以划分、双方举证难可能导致一方难以息诉罢访的问题,另一方面尽快解决以便双方在当前农时季节能抓紧开展农业生产尽量避免扩大损失。镇政府听取了法庭意见,组成工作组分头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分歧不断缩小的情况下通知双方来到司法所。法庭现场接受了双方的法律咨询,同时也动员双方换位思考。随后镇人大主席及司法所、派出所同志按程序组织双方进行了人民调解,最后双方申请了司法确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