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手中牵引绳 勿让爱犬去伤人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3-07-04    
  本刊消息 日前,大连3岁半女童被藏獒咬断气管,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犬主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将可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事件被全国各大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时间,作为主人该如何管理爱犬、社区居民该如何避免犬只伤人成为我市市民热议的话题。大家认为,作为爱犬主人,不仅要养好爱犬,更应该管好爱犬,尤其是在带犬只出门散步时,更要管好手中牵引绳,注意环境卫生。
  “恶狗伤人真的太吓人了,再可爱的狗狗也有它的畜性,现在放暑假了,我都叫女儿离小区里的狗远一点。”记者在采访时,家住迎祥社区的丁女士告诉记者说,女儿很喜欢小动物,经常逗小区里的宠物狗玩,在电视上看到接连发生恶狗伤人事件,自己心里总是很担心。她说,绵竹养宠物的市民很多,但大家遛狗时基本都不拴绳,狗狗随地大小便也很常见,养宠物狗的人应该引起重视了。
  丁女士的话说出了很多市民的心声。尤其是现在暑假到了,孩子们经常在小区或公园、河边戏玩,宠物狗在这些地方也随处可见,如果发生恶狗伤人事件,后果真的难以想象。但总有犬主不以为然,认为狗狗很听话,指南不敢往北走,随时跟在一旁,根本无需牵绳。而实际上,因犬只外出没有牵绳而导致的伤人事件时有耳闻,只因它们没有发生在身边,它们发生在别人身上,所以有足够的理由继续放任自己的狗狗自由地走在街上不受任何约束吗?记者从畜牧、城管等单位了解到,犬只咬人,一般情况下狗主人只承担民事责任,特殊情况下犬主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说,作为犬主的你,一定要管好自己的狗狗,管好自己手中的牵引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