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作者:王虹 文/图 责编:李莲 编辑:姜世琼     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6-08-27    

8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龙武主持召开绵竹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丽珂、陈伟、叶涛、徐关鹏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霄,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名人选古广华,副市长樊杰成,市政协副主席贾倩,市人民法院院长周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鹏列席会议。

会前学法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为其颁发了任命书;听取和审议了《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2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26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耕地等自然资源管理保护情况的报告》《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绵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步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议案》《绵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设立绵竹市选举委员会并任命其组成人员的议案》《绵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设立各镇选举委员会并任命其组成人员的议案》《绵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吉刚辞去绵竹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是我国首部统筹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具体程序作出了全面系统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类规划的权责边界和法定要求,更进一步突出了人大审查批准的职能,为规划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希望大家以本次学法为契机,把法律规定融入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法定职权,凝聚发展共识,助力我市“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算工委主任,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副主任;人大紫岩街道工委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